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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精准资助——动物科技学院召开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会

2018-09-21  动物科技学院    访问量:

9月20下午4点40分动物科技学院学工办在知新楼307会议室召开了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会议。会议由团总支书记李微主持,相关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紧紧围绕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学校资助中心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对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及部署
    首先,动物科技学院团总支书记李微对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了通报。按照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院学工办于近期进行了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工办认真审核评选,食加16319班徐燕同学通过初审,拟推荐至学校参评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并公示在动科院官网(公示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同学参评资格有异议,可凭相关资料到院学工办、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审查、举报、监督。并向与会人员汇报了我院近期到课率、安全等日常工作。

其次,动物科技学院资助专干陈洁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贫困生界定标准、纪律等作了解释和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已经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贫困学生。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工办细化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即符合学院丙等以上奖学金且家庭贫困的学生优先考虑;此外,积极参加技能竞赛、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且家庭贫困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尽职尽责,各科成绩合格,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已经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贫困学生。按湖南省教育厅、学校资助中心的标准,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两大类;特别困难学生是指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残学生(父母或本人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七类贫困生,经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后,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必须给予一等助学金资助。其余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村级以上(含村级)、社区居委会等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经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可认定为一般困难,经班主任、班委会公开、公正、公平评审,参评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不挪用、不拆分,做到全过程阳光。

最后,动物科技学院院长邓灶福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学工办、各班主任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布署,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检查和监督。他对新生军训、寝室6s管理、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会后,学工办组织相关班级助班、班长、学习委员召开了资助工作布置会,对相关政策、时间节点作具体要求,并对大家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确保资助政策传达到位,资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会议现场


相关资料


学生干部听取相关政策





(编辑:李萍)